航天信息财税企业所得税答疑案例精选
航天信息财税企业所得税答疑案例精选
2024/11/24 10:43:48 收藏

1、企业扶贫捐赠支出的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所得税)

2020年目标脱贫地区脱贫后,企业还可以适用扶贫捐赠所得税政策吗?

答:《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虽然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时间安排到2020年,但为巩固脱贫效果,《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将政策执行期限规定到2022年,即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共四年。并明确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后,企业发生的对上述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仍可继续适用该政策。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凭证问题(企业所得税)

企业进行扶贫捐赠后在取得捐赠票据方面应注意什么?

答:《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12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并用于公益性事业的捐赠财物时,应当向提供捐赠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对“目标脱贫地区”的捐赠支出时,应及时要求开具方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中注明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称,并妥善保管该票据。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企业所得税)

企业季度预缴时符合条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年终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条件,如何进行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以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但在年终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条件的,应当按非小型微利企业汇算企业所得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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