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信息财税个人所得税答疑案例精选
航天信息财税个人所得税答疑案例精选
2024/11/24 10:42:45 收藏

1、全年一次性奖金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 (个人所得税)

2019年以后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需要并入员工综合所得计税吗?

答:《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一)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请贵单位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于员工享受减税红利。

 

2、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问题(个人所得税)

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如何享受继续教育扣除?

答:《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类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

 

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问题(个人所得税)

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答:《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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